秦始皇究竟有没有焚书坑儒?骂秦始皇是暴君的人往往搬出两大证据:焚书、坑儒。秦始皇确实烧了书,活埋了四百多人。先看看《史记》怎么描述焚书事件的。
《史记秦始皇本纪》:
三十四年,始皇置酒咸阳宫,博士七十人前为寿。仆射周青臣进颂曰:”他时秦地不过千里,赖陛下神灵明圣,平定海内,放逐蛮夷,日月所照,莫不宾服。以诸侯为郡县,人人自安乐,无战争之患,传之万世,自上古不及陛下威德。始皇悦。
博士齐人淳于越进曰:”臣闻殷周之王千余岁,封子弟功臣,自为枝辅。今陛下有海内,而子弟为匹夫,卒有田常、六卿之臣,无辅拂,何以相救哉?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,非所闻也。今清臣又面谀以重陛下之过,非忠臣。始皇下其议。
解析:(秦王)三十四年,是公元前213年。秦统一天下已有8年。嬴政13岁即秦王位,到34年他47岁,他50岁驾崩。这是他临死前发生的政治事件。秦始皇在咸阳宫置办酒菜,款待来为他祝寿的博士。周青臣为秦始皇歌功颂德,特别赞扬了郡县制保天下太平,认为秦家王朝这样可以传万世。始皇很高兴。他47岁了,不用为以后的儿孙担忧了,因为他创立了好制度郡县制。可是这时候淳于越批评郡县制,赞同殷商分封制,还斥责周青臣不是忠臣。秦始皇可能认为淳于越说的也有道理。他自己拿不定主意,让大臣们讨论。丞相李斯的观点很重要,秦始皇信任他,李斯如何评价周青臣和淳于越的辩论呢?
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》:
丞相李斯曰:五帝不相复,三代不相袭,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焚之。
解析:李斯认为,古代的制度也不是完全相同,一切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,要与时俱进。郡县制很好,没必要搞分封制。淳于越等人厚古非今,惑乱百姓,非议君主,降低了皇帝威望,兴趣相同的人也容易结党营私。建议把秦国之外的典籍全部烧毁。谁敢私下里议论《诗》、《书》,在闹市处死示众。以古非今的灭族。但是保留医药、卜筮、农林方面的书籍不烧。秦始皇下令照此办理。
通过焚书,统一思想认识,使原来齐、楚、燕、韩、赵、魏国的历史书消失。大家团结在以秦始皇为核心的中央政府周围,这有利于社会安定。巩固秦王朝的统治。
再看看《史记》怎么描述坑儒事件的。
候生、卢生相与谋曰:始皇为人,天性刚戾自用,未可为求仙药。于是乃亡去。于是使御史悉案问诸生,诸生传相告引,乃自除。犯禁者四百六十余人,皆坑之咸阳,使天下知之,以惩后。
解析:公元前212年,为秦始皇求神仙药、炼丹不成功的侯生、卢生,责骂秦始皇残暴不仁,不愿意继续为他炼丹、寻求长生不老的神仙药,逃跑了。秦始皇非常气愤。他对这些炼丹求仙的术士非常尊敬,还对他们大量赏赐,结果术士骂了一阵子跑了。秦始皇派御史审问术士(不是儒生)。术士为了自保相互告发,最后犯禁的460多人被活埋。《史记》没有记载活埋儒生,活埋的是欺骗秦始皇的炼丹求神仙的术士。
总结:秦始皇推行暴政杀人确实存在。这与他的性格有关系。因此在当时及后世骂他的人很多。但是坑杀儒生确实冤枉了他。焚书事件在《史记》有记载。历朝历代都非常重视政治言论,禁止非议朝政。“历王止谤”及“文字狱”都发生过。这些是为了维护统治者的政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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