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《二十四史》是中国古代各朝撰写的二十四部史书的总称,其中最后一部《明史》是由清朝的张廷玉、万斯同等人撰写,从康熙四年开馆至最后定稿刊刻,前后经过九十多年,是官修史书历时最长的一部。
《二十四史》最后一部是《明史》,写的是明朝,它是一部纪传体断代史,记载了自明太祖朱元璋洪武元年,至明思宗朱由检崇祯十七年二百多年的历史。
在《二十四史》中,《明史》以编纂得体、材料翔实、叙事稳妥、行文简洁为史家所称道,虽有一些曲笔隐讳之处,但它尊重史实,不以明代官定史论为据,得到了后世史家广泛的好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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